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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水工设计规范》编写组第一次工作会在长春召开
《核电厂水工设计规范》编写组第一次工作会在长春召开
发布时间: 2010-01-28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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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水工设计规范》编写组第一次工作会
会议纪要

    2010年1月13~15日中国电力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在长春主持召开了《核电厂水工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编写组第一次工作会,参加会议的主要单位有中国电力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国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大学。各编写单位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完成了《规范》初稿的编制,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与会成员对《规范》的编写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主要原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达成如下共识:
(1) 《核电厂水工设计规范》属电力行业规范,编写方法需执行《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2) 统一规范中技术名词术语,各位编写人可以提出要统一的名词及其解释。
(3) 规范条文即指导设计者如何设计,要求条文简单明了。需要进一步说明解释的内容,应放在条文说明中。
(4) 需要列入总的部分的条文,请各章节的编写人提出相关条文及说明。
(5) 规范中引用其它规范条文的,可以全部引用,但需在引用规范列表中列出相关规范。
(6) 每个系统中各物项要明确:设计标准、安全级别、抗震防护等级、确定计算方法。
(7) 条文编写要体现出核电厂规范特点。
(8) 在《规范》中增加盾构施工、顶管施工及空冷系统章节内容。
(9) 各章节增加重要厂用水系统和厂用水系统相关要求。
(10) 完善《规范》条文说明内容。
(11) 完善《专题》内容
    初步商定第二次工作会于2010年5月在上海召开,届时希望各单位规范编写人员会前准备好所承担的条文、条文说明及专题,供会上确定。


《核电厂水工设计规范》编写组第一次工作会参会人员名单

编号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1 李武全 高级工程师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2 王东海 副总工/教高 中国核电工程公司
3 郑培钢 主工/教高 华东电力设计院
4 高  玲 副总工/教高 华东电力设计院
5 吴  双 高    工 国核上海核工程设计研究院
6 黄小林 高    工 国核上海核工程设计研究院
7 葛小玲 主任/高工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
8 龙国庆 主任/高工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9 李  波 主工/高工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10 王晓村 主任/高工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11 赵顺安 副所长/教高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12 纪  平 主任/教高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13 迟世春 教    授 大连理工大学
14 王桂萱 主任/教授 大连大学
15 龙  建 副总/教高 东北电力设计院
16 王伟民 主任/教高 东北电力设计院
17 曲树朋 专工/高工 东北电力设计院
18 石金龙 专工/高工 东北电力设计院
19 陈承宪 专工/高工 东北电力设计院
20 李敬生 科长/教高 东北电力设计院
21 李志悌 教    高 东北电力设计院
22 季超俦 教    高 东北电力设计院


《核电厂水工设计规范》编写及校核分工的几点说明

1. 根据《核电厂水工设计规范》编写组第一次工作会会议纪要精神,编写组完善了《核电厂水工设计规范》的章节内容,并根据各参编单位的情况重新调整了部分章节编校分工,具体见规范分工表。
2. 关于重要厂用水和厂用水系统章节的划分是否合适,请核二院及728院进一步核实,但不局限于所给定章节条款。
3. 本“编写及校核分工”表列有“编写单位”、“校核单位”“备注”栏目。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明确本单位所承担的编写内容和职责,不要遗漏。
4. 对章节条文要求不能遗漏所包含的内容,因此每位章节编写者要把所承担条文内容考虑全面。凡在章节的“编写单位”栏中列两个以上单位的,在“备注”栏中均有进一步分工,请各单位编写人员注意。
5. “编写单位”编写完成的规范条文内容应发给“校核单位”校核,进一步完善。
6. 关于《专题》,凡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写的,请相关单位将本单位的专题内容编写完成,并交由“汇总”单位汇总归纳、并总结结论。
7. 编写进度:要求各编写单位在2010年4月末之前将规范条文、条文说明、专题发给编写组汇总,望各单位编写人员一定要保证时间进度安排。
8. 如有其它不明事宜及在编写过程中有需交流、讨论事情,请及时与编写组联系。

《核电厂水工设计规范》编写组
2010年1月28日星期四


                 《核电厂水工设计规范》编写及校核分工
    
章节编号 名  称 编写单位 校核单位 备注
 前言 东北院 规划院、核二院、728院 
1 范围 东北院 规划院、核二院、728院 
2 引用标准 东北院、核二院、728院 规划院、728院、核二院 
3 术语 东北院、核二院、728院 规划院、728院、核二院 
4 总则 东北院 规划院、核二院、728院 
5 核电厂的用水 ―――  
5.1 水源 东北院 规划院、核二院、728院 
5.2 水量和水质 东北院、核二院、728院 规划院、728院、核二院 
5.3 水平衡设计 东北院、核二院、728院 规划院、728院、核二院 
6 核岛重要厂用水系统 ―――  含直流供水、循环供水系统及补给水系统
6.1 一般规定 核二院 728院、规划院、东北院 
6.2 重要厂用水系统物项分级 核二院 728院、规划院、东北院 要求列出系统内各构筑物安全级别、抗震防护等级
6.3 重要厂用水系统选择与布置 核二院 728院、规划院、东北院 
6.4 重要厂用水系统建筑物结构设计原则 核二院、大连理工、大连大学 东北院、大连大学 "大连理工负责冷却塔结构计算部分 大连大学负责除冷却塔外的结构计算部分"
7 核岛厂用水系统 ―――  含直流供水、循环供水系统及补给水系统
7.1 一般规定 728院 核二院、规划院、东北院 
7.2 厂用水系统物项分级 728院 核二院、规划院、东北院 要求列出系统内各构筑物安全级别、抗震防护等级
7.3 厂用水系统选择与布置 728院 核二院、规划院、东北院 
7.4 厂用水系统建筑物结构设计原则 728院、大连理工、大连大学 东北院、大连大学 "大连理工负责冷却塔结构计算部分  大连大学负责除冷却塔外的结构计算部分"
8 常规岛供水系统 ―――  含直流供水、循环供水系统及补给水系统
8.1 一般规定 东北院 规划院、华东院 
8.2 供水系统物项分级 东北院 规划院、华东院 要求列出系统内各构筑物安全级别、抗震防护等级
8.3 供水系统及优化 华东院 规划院、东北院 
8.4 供水系统选择与布置 东北院 规划院、华东院 
8.5 供水系统建筑物结构设计原则 东北院、大连理工 华东院、大连大学 大连理工负责超大塔结构计算部分
9 地表水取排水建筑物 ―――  含直流供水、循环供水系统及补给水系统
9.1 一般规定 核二院、东北院 规划院、华东院 
9.2 重要厂用水取排水建筑物和水泵房 ―――  
9.2.1 取水建筑物和水泵房布置 核二院 728院、东北院 安全级
9.2.2 设备选择 核二院 728院、东北院 安全级
9.2.3 排水建筑物布置 核二院 728院、东北院 安全级
9.2.4 取排水建筑物结构设计与计算 核二院、大连大学 728院、东北院、大连理工 "安全级 大连大学负责安全级物项计算部分"
9.3 厂用水系统取排水建筑物和水泵房 ―――  
9.3.1 取水建筑物和水泵房布置 728院 核二院、东北院 安全级
9.3.2 设备选择 728院 核二院、东北院 安全级
9.3.3 排水建筑物布置 728院 核二院、东北院 安全级
9.3.4 取排水建筑物结构设计与计算 728院、大连大学 核二院、东北院、大连理工 "安全级  大连大学负责安全级物项计算部分"
9.4 常规取水建筑物和水泵房布置 ―――  
9.4.1 取水建筑物和水泵房布置 东北院 规划院、华东院 非安全级
9.4.2 设备选择 东北院 规划院、华东院 非安全级
9.4.3 排水建筑物布置 东北院 规划院、华东院 非安全级
9.4.4 取排水建筑物结构设计与计算 东北院 华东院 非安全级
10 输水建筑物 ―――  
10.1 输水建筑物选择与布置 华东院 东北院、广电院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0.2 输水建筑物水力计算 华东院 东北院、广电院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0.3 钢筋混凝土管、沟 ―――  
10.3.1 钢筋混凝土管、沟布置 华东院 东北院、广电院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0.3.2 钢筋混凝土管、沟结构设计与计算 华东院、大连大学 东北院、大连理工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0.3.3 钢筋混凝土管及附属建筑物设计 华东院 东北院、广电院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0.4 地下钢管 ―――  
10.4.1 地下钢管布置 华东院 东北院、广电院 非安全级
10.4.2 地下钢管结构设计与计算 华东院 东北院、广电院 非安全级
10.5 顶管 华东院、大连大学 东北院、大连理工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0.6 盾构法隧道 华东院、大连大学 东北院、大连理工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0.7 隧洞 ―――  
10.7.1 隧洞布置 华东院 东北院、广电院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0.7.2 隧洞结构设计与计算 华东院、大连大学 东北院、大连理工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0.8 明渠 ―――  
10.8.1 明渠布置 华东院 东北院、广电院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0.8.2 明渠结构设计与计算 华东院、大连大学 东北院、大连理工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1 湿式冷却塔 ―――  
11.1 一般规定 东北院、水科院 华东院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1.2 冷却塔热力、空气动力和水力计算 水科院 东北院、华东院 
11.3 冷却塔结构设计原则 东北院、大连理工 华东院、大连大学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1.4 自然通风冷却塔结构设计与计算 东北院、大连理工 华东院、大连大学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1.5 机械通风冷却塔结构设计与计算 东北院、大连理工 华东院、大连大学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1.6 淋水装置架构 东北院、大连理工 华东院、大连大学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1.7 构造要求 东北院、大连理工 华东院、大连大学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大连大学和大连理工负责安全级计算部分"
12 干式冷却塔 东北院 华东院 
13 厂用水贮水池及冷却水池 ―――  
13.1 一般规定 国核电力院 核二院、东北院、华东院 安全级
13.2 安全厂用水贮水池选择及布置 国核电力院 核二院、东北院、华东院 安全级
13.3 重要厂用水冷却池选择及布置 国核电力院 核二院、东北院、华东院 安全级
13.4 重要厂用水冷却池热力计算 水科院 核二院、东北院、华东院 
13.5 水池结构设计与计算 国核电力院、大连理工 核二院、东北院、华东院、大连大学 安全级
14 厂区防洪 ―――  
14.1 厂区排洪沟 ―――  
14.1.1 一般规定 广电院、东北院 华东院 
14.1.2 厂区排洪沟布置 广电院 东北院、华东院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14.1.3 厂区排洪沟结构设计与计算 广电院、大连大学 东北院、华东院、大连理工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14.2 防洪堤 ―――  
14.2.1 一般规定 广电院、东北院 华东院 
14.2.2 防洪堤布置 广电院 东北院、华东院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14.2.3 防洪堤结构设计与计算 广电院、大连大学 东北院、华东院、大连理工 安全级和非安全级
15 工业与生活给水及处理 ―――  
15.1 一般规定 广电院 东北院、华东院 
15.2 给水预处理 广电院 东北院、华东院 
15.3 生活给水及处理 广电院 东北院、华东院 
16 厂区排水及处理 ―――  
16.1 一般规定 广电院 东北院、华东院 
16.2 雨水排水 广电院 东北院、华东院 
16.3 低放废水排放 核二院 东北院、华东院 
16.4 污废水处理及利用 广电院 东北院、华东院 
附录A 本导则用词说明 东北院  
条文说明  各编写单位负责自己部分  

                                 专题编写分工    
专题 名  称 编写单位 校核单位 备注
专题1 已建国内外核电厂取排水系统调研报告 东北院、核二院、广电院 东北院汇总
专题2 国内外核电厂与核安全物项相关水工建筑物设计调研报告 华东院  
专题3 国内外核电厂特大塔及海水塔调研报告 水科院、华东院、规划院 水科院汇总
专题4 国内外核电厂重要厂用水水量计算分析研究 核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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